
国家促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落实
6月3日,中国石化联合会副秘书长、产业发展部主任孙伟善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务院去年9月28日批复的《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石化产业布局进行了总体部署。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国家强调并细化部署《方案》落实工作,有助于促进石化项目的落地,以拉动投资、应对下行压力;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石化行业发展。他认为,《通知》最突出的特点是细化、简化,除了分门别类地出台具体的指标要求,还统一、简化了石化项目审批程序,必将有力推动石化产业绿色、安全、高效发展。
参与了《方案》制定工作的中国石化联合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王孝峰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目前全国各地现代煤化工、石化基地和化工园区的建设如火如荼,申请建设的项目也很多。为此,《通知》明确设定了新建项目和园区的指标要求,适时加以规范与引导。《通知》还发布了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表。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重申了统一、简化项目审批方式,将煤制烯烃、炼油和MDI连同此前的炼油扩建和新建乙烯、PX项目均下放至省级政府核准,并大幅精简前置审批事项,还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充分自主权和自由权。但放并不意味着不管,《通知》强调,政府部门有义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不按程序、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特别针对近年来多起PX等项目建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对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都提出了要求,引起业界关注。《通知》提出要通过科学合理规划、优化调整布局、提高发展质量,从源头上破解石化产业发展的“邻避困境”;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有关方面要加强石化知识的科普,提高民众认知水平,要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凝聚社会正能量。
孙伟善说,我国乙烯、对二甲苯等中高端石化产品严重短缺,发展空间和潜力还很大。按照《通知》的要义,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石化行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对正在开展的石化产业转型升级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需要各级政府、相关协会组织和业内广大企业齐携手、共努力。
据石油和化工规划院石化处处长郑宝山介绍,《方案》实施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加强部门横向协作、系统纵向联动,形成合力十分必要,为此国家成立了《方案》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石油和化工规划院。
九大煤制烯烃由省级部门核准
此次发布的《通知》圈定了九大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并提出将这些项目和新建炼油、MDI等项目委托省级政府或省级部门核准,进一步大幅精简项目建设前置审批事项。
这九大项目包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鄂尔多斯煤制烯烃项目、中天合创公司鄂尔多斯煤制烯烃项目、黑龙江龙泰公司双鸭山煤制烯烃项目、中国石化—河南煤化鹤壁煤制烯烃项目、中国石化毕节煤制烯烃项目、中煤集团榆林煤制烯烃项目、华泓汇金公司平凉煤制烯烃项目、青海矿业集团海西州煤制烯烃项目、神华集团呼伦贝尔煤制烯烃项目。
据了解,《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已经将炼油扩建、新建乙烯、新建PX项目下放至省级政府核准,此次进一步扩展到煤制烯烃、炼油和MDI等项目,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的思路。
《通知》还提出,要精简前置审批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清理、确认和修法工作结束后,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的环评(海洋环评)作为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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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石化项目(基地)指标要求
一、新建炼油项目
新建炼油项目应布局在产业基地内,按照炼化一体化、装置大型化的要求建设。单系列常减压装置原油年加工能力达到1500万吨及以上,一、二次加工设施配套齐全,油品质量达到国Ⅴ标准,炼油装置单位能量因数低于7,COD、氨氮、二氧化硫、细颗粒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近零排放。
二、新建乙烯项目
新建乙烯项目应布局在产业基地内,按照炼化一体化、装置大型化的要求建设。乙烯装置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及以上,吨乙烯燃动能耗低于610千克标油,COD、氨氮、二氧化硫、细颗粒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近零排放。
三、新建对二甲苯(PX)项目
新建对二甲苯项目应布局在产业基地内,按照炼化一体化、装置大型化的要求建设。对二甲苯装置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吨及以上,氢气和重整抽余油等副产品实现综合利用,芳烃联合装置的吨对二甲苯燃动能耗低于500千克标油,配套原料油处理装置燃动能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COD、氨氮、二氧化硫、细颗粒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近零排放。
四、新建煤经甲醇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单系列甲醇制烯烃装置年生产能力在50万吨及以上,整体能效高于44%,吨烯烃耗标煤低于4吨,吨标煤转化耗新鲜水低于3吨,废水实现近零排放,固体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
五、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
MDI项目应布局在合规设立并以石化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内,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系列装置年生产能力达到40万吨及以上,COD、氨氮、二氧化硫、细颗粒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近零排放。
六、新设立石化产业基地
新设立的石化产业基地应布局在地域空间相对独立、安全防护纵深广阔的孤岛、半岛、废弃盐田等区域,按照产业园区化、炼化一体化、装置大型化、生产清洁化、产品高端化的要求,统筹规划,有序建设,产业链设置科学合理,原油年加工能力可达到4000万吨以上,规划面积不小于40平方千米。物流条件优越,原油、成品油具有管道或船舶运输条件。原油和成品油罐区总能力达到600万立方米。项目COD、氨氮、二氧化硫、细颗粒物等污染物实现近零或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实现无害化处理。陆域安全防护距离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防护区内不得保留非关联常住居民、企业和产业。临水区必须设立防护沟,在充分考虑雨天叠加影响的前提下,防护沟和事故池总容量必须满足基地消防需要。